专长领域
联系我们
- 姓名:董通
- 手机:13667208850
- 邮箱:dongtong0537@163.com
- 证号:14201201310017993
- 律所: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
- 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0层
能否主动撤回专利申请
来源:武汉反不正当竞争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sszzl.com/ 时间:2021-04-28 10:04:29
一、能否主动撤回专利申请
专利申请人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,可以随时主动撤回专利申请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
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。
二、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
1、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,申请人申请专利应当包括以下文件:
(1)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、图片或者照片。
(2)要求保护色彩的,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。
(3)提交图片的,应当均应为图片,提交照片的,应当均应为照片,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。
(4)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,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。
(5)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应提交委托书。申请费用减缓的,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。
2、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。
(1)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后,会发出《受理通知书》,申请人收到后应该提交申请费用。
(2)审查员在初步审查后对申请存在的形式问题,会发出补正通知书,此时申请人应该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。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,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,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,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。
3、如果通过初步审查后,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,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,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: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、授权当年的年费、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。
4、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