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长领域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董通
  • 手机:13667208850
  • 邮箱:dongtong0537@163.com
  • 证号:14201201310017993
  • 律所: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0层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> 侵权纠纷> 因产品质量而造成的侵权纠纷可由哪些法院管辖?

因产品质量而造成的侵权纠纷可由哪些法院管辖?

来源:武汉反不正当竞争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lsszzl.com/   时间:2015-08-14 11:08:05

分享到:0

【案例】居住在A市的王某在B市乙区某商场购买了一款吹风机,在C市丙区旅游的时候造成王某身体伤害,吹风机是由位于D市丁区的厂家生产。【问题】如果王某起诉,哪些法院享有管辖权?【法律解答】王某因吹风机而遭到身体伤害,是一起明显的侵权纠纷,同时也是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、人身损害的产品质量纠纷。根据一般的侵权纠纷,因为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,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。结合本案,侵权行为发生地在C市丙区,所以C市丙区所在的法院享有管辖权。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、人身损害的产品质量而提起的诉讼,产品制造地、产品销售地、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。所以作为吹风机的生产商所在的D市丁区,作为吹风机销售商所在地B市乙区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667208850

扫扫有惊喜

扫一扫,惊喜等着你!